商标注册

 一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
  
       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有:
        1、商标注册委托书
    商标注册委托书可从下面“相关申请书下载”栏目中下载或者到本公司索取。
    注: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。
  2、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:
    a.以公司名义申请,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    b.以个人名义申请,附身份证复印件,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本人护照复印件。
  3、商标图样:300dpi,jpg格式的电子商标图样,或者打印图片长为5—10厘米,宽为5—10厘米;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。
  4、优先权证明
    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,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。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。
  5、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,指出商标类别
    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,商标分类可从本网站“商标分类表”栏目中查询。或咨询我公司咨询电话。
  
二、受理商标注册通知
  向商标局递交申请文件后,审查所有文件是否合格。材料合格后,会在30个工作日内发《商标受理通知书》。
  三、审查
  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,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,是否有在先权利的。如审核通过,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(初部审定公告阶段),反之则发出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或《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》。
  四、登报公告
  商标的初部审定公告为期三个月,如无人提出异议,商标局发出注册公告。注册公告就代表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。反之则发出《异议答辩通知书》。
  五、注册
  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,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,并向申请人发出《商标注册证》。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,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。
  备注:
  1、商标注册一经申请,费用即开始产生,故不论商标申请注册结果如何,费用不予退还。
  2、发出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或《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》后,可选择是否申请商标复审,商标复审是指:商标申请人如对驳回决定不服的,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,费用另计。
  3、发出《异议答辩通知书》后选择是否申请异议答辩,异议答辩是指:对商标异议人提出的答辩请求进行反驳意见,费用另计。

  
        商标注册流程表:

 

请您留言

感谢您的关注,当前客服人员不在线,请填写一下您的信息,我们会尽快和您联系。

提交